公告日期:2022-07-12
公告编号:2022-039
证券代码:835217 证券简称:汉唐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汉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收到自
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1.《关于对北京汉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173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2. 《关于对北京汉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人)张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338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汉唐环保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39
董浩骅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张蕙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
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浩骅、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蕙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北京汉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董浩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张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22-039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汲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17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3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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