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5107 证券简称:ST 源大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温州源大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被执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执行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二)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18 日
(三)执行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吴娉、吴婷、吴磊申请强制执行,源大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源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7 月 17 日晚与吴娉、吴婷、吴磊达成执行和解金额不超过 129 万元。
二、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吴娉、吴婷、吴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与挂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存在房屋租赁关系
2、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浙江源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琦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为挂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2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源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源大”)与
吴娉、吴婷、吴磊存在房屋租赁纠纷,吴娉、吴婷、吴磊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向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浙江源大和本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9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 2023-024 号公告《温州源大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三)执行请求和理由
执行请求:
2024 年 7 月 1 日,吴娉、吴婷、吴磊向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
一次性强制执行浙江源大和温州源大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资产等各项财产合计 1630000 元。
执行理由:
2024 年 6 月,本公司同吴娉、吴婷、吴磊就龙湾区源大创业园拆迁补偿款
项未能及时收到导致资金紧张的事宜协商还款延后,但并未得到回应;
被告浙江源大及温州源大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被迫未能按约履行 2024 年6 月份的还款义务。
三、本次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1、2024 年 4 月 18 日与吴娉、吴婷、吴磊达成调解之后,浙江源大与源大
股份已及时合理安排后续款项,原本预计将收到龙湾源大创业园的补偿拆迁装修款项安排还款,但由于各种复杂原因迟迟未收到拆迁装修补偿款项,导致资金一时紧张无法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因而吴娉、吴婷、吴磊在 7 月 1 日申请强制执行。
2、7 月 18 日本公司收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的【(2024)浙 0302 执 3705
号】执行通知书,判决裁定强制执行浙江源大与本公司现金资产等各项财产累计1630000 元。
公告编号:2024-032
3、7 月 17 日本公司与吴娉、吴婷、吴磊达成执行和解金额不超过 129 万元。
四、本次执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将对本公司今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将对本公司今年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最终执行金额有所下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根据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及与执行申请方的相关约定尽快安排款项。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4)浙 0302 执 3705 号
温州源大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