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6
证券代码:835104 证券简称:红鼎豆捞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红鼎豆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回购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回购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竞价方式回购; (一)竞价或做市交易方式;
(二)做市方式回购; (二)要约方式;
(三)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 (三)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认可的其他方式。 份转让系统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股份,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的其他情形除外。上述所称董事、监事、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董
提起诉讼。 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讼。
本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股票:
前 10 日内;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 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 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前 10 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
定的其他期间。 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
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
的其他期间。
第八十九条 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第八十九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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