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30
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835057 证券简称:国臻堂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安徽省国臻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公布了终止安徽省国臻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公告[2022]396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
公告编号:2022-040
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
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国臻”。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联系人:魏子牛
联系电话:0551-65334088
联系邮箱:ahzhilan@163.com
公告编号:2022-040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 58 号普元生物园区 7
号楼 3 层
(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希迪
联系方式:010-56673968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省国臻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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