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30 21:25:38 股吧网页版
华彩信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是

2 其他 股票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3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4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风险事项情况

1、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

(2022)006292 号),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具 体情况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持续

经营所述,华彩信和连续 2 年经营亏损,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1,469,296.51 元,期末短期借款 10,695,803.89 元逾期,期末欠付

职 工 工 资 2,706,165.47 元 , 期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非 金 融 机 构 借 款

25,544,014.60 元逾期,并存在较多诉讼事项,期末货币资金受限

2,893,079.63 元、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彩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华彩信和披露了管理层针对持续经营的分析及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判断华彩信和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 6.3 所述,华彩信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

账款账面余额 206,184,438.19 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73,856,571.98 元,期末账面价值 132,327,866.21 元。针对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回函金额为 16,799,332.96 元,回函率 8.15%。经执行函证程序、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 6.4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彩信

和预付账款余额 60,197,255.40 元,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回函金额为 20,412,916.78 元,回函率 33.91%。经执行函证程序、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如财务报表附注 6.6 存货期末余额包含华彩信和子公司大观圣光(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库存商品 1,019,797.02 元、子公司天津市圣华明绿色照明配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库存商品 5,206,289.63 元,我们未能实施有效的存货监盘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存货的相关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股票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实施风险警示。

3、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根据华彩信和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6292 号),公司存在多个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的情形,冻结资金为 2,893,079.63 元,公司货币资金为 3,201,147.96 元,冻结资金占货币资金较大比例,将对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4、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年度股东大会未在年度结束 6 个月内召开

受疫情影响,公司审计过程中存在部分函证无法及时发出、相关询证函回函延迟的情况,审计进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