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5003 证券简称:华夏龙腾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华夏龙腾(北京)文化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华夏龙腾(北京)文化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华夏龙腾(北京)文化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 115 号)。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
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
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
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
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夏龙”。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
公告编号:2023-029
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 有序进行。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011126597
邮箱:99377176@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21 号枫花园汽车电影院内 15 号
(二)券商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73677623
邮箱:zhanghg@grz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 层
特此公告。
华夏龙腾(北京)文化产业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9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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