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08
首创证券
关于深圳森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作为深圳森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否
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未披露 2020 年年报 否
5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 否
书
6 截至 2021年 8 月 31 日公司仍未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 否
告
7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股票 是
作出终止挂牌决定
8 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森虎科技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未披露 2020 年年报,导致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
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仍未
披露 2021 年半年报,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在规定期限披露
定期报告而被停牌及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发送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1]302 号)。该决定书中显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贵人)郭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贵,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信息披
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
给予深圳森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郭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森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313 号)。终止挂牌决定主要内容为:
“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你公司股
票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
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森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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