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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1 19:01:55 股吧网页版
株百股份: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1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4898 证券简称:株百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8.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株洲日报》上刊登《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减资公告》。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7 月 11 日-2024 年 8 月 26 日,每个工作日 8:30-12:00、14:30-
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 2 号株洲百货大楼 7 楼 718 室

联系人:欧阳霞

联系电话:0731-28258013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告编号:2024-019

特此公告。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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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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