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10 15:34:01 股吧网页版
株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0


证券代码:834898 证券简称:株百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71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3 日,以书面方
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龙红艳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证券投资部经理欧阳霞、总经办副主任李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董事 8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持续督导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感谢。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意见。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公司拟聘请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至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