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4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4893 证券简称:西安凯立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5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宁生、王周户、王建玲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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