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2
公告编号:2021-054
证券代码:834889 证券简称:摘牌盛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强制停牌。
公司无法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
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23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
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摘牌整理期共十个交易日,摘牌
整理期间,公司已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
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摘牌整理期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结束,
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1-054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公司、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方式:朱瑞贞 联系电话:0371-23383996。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李斌 联系电话:0371-56175571。
特此公告!
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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