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04 16:01:03 股吧网页版
雅迪力特:关于变更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4


公告编号 2023-009

证券代码:834881 证券简称:雅迪力特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所列见证律师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金姗姗、樊刚刚律师,现因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原因,见证律师更换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金姗姗、樊春朋律师。
二、变更见证律师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国此无需召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变更见证律师对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影响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原因,不影响本次会议的正常召开,不影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效力。

特此公告。

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