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06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4865 证券简称:琴海数码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琴海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更正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更正概况
湖南琴海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
《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5)。公司发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的原因有误现及时更正。
二、 更正内容
更正前: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比例达到 30%以上。”
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43,786,431.41元,
期末净资产为 79,228,303.96 元。期末净资产额 50%为 39,614,151.98 元,
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43,135,929.42 元。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重组
办法》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公告编号:2021-021
更正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之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
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拟设立控
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湖南琴海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湖南琴海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与本
公 告 同 时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平 台
(www.neeq.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
谅解。
湖南琴海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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