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8
证券代码:834851 证券简称:威能电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4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4 月 1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张风太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
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重大诉讼、仲裁未及时披露
二、股份冻结未及时披露
三、收购违法
四、重大交易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重大诉讼、仲裁未及时披露
威能电源 2016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存在多笔重大诉讼、仲裁
未及时披露的情况,涉案金额分年度累计数分别为 2285.89 万元、2821.33 万元、20097.88 万元、20537.0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10.39%、
10.12%、112.00%、187.01%。公司迟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才补充披露上述诉讼
及仲裁事项。
二、股份冻结未及时披露
威能电源的原控股股东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山东航工泰丰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制动”)所持公司 7013.9 万
股股份被冻结,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11 月 19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止,
占公司总股本 50.03%。前述股份冻结若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威能电源未及时披露该股份冻结事项,迟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才进行补充披露。
三、收购违规
威能电源自2020年4月17日进入重整程序,届时实际控制人为张风太。2021年 3 月 29 日,青岛国华环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华”)和北京北科环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环能”)联合受让体通过司法拍卖竞得
威能电源 100%股权,青岛国华成为威能电源的控股股东。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北科环能控股青岛国华,赵晓冬持有北科环能的控股股东青岛航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青岛航科”)65.79%的份额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拍卖导致威能电源的实际控制人由张风太变更为赵晓冬。青岛航科于 2022 年 5 月完成了合伙人变更,变更后张安东持有青岛航科 65.79%的份额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故青岛国华、北科环能的实际控制人由赵晓冬变更为张安东,张安东亦由此成为威能电源实际控制人。
上述收购事项发生时,青岛国华和北科环能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
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迟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2022 年 11 月 25 日进行
了补充披露。威能电源亦未及时披露收购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变更公告,迟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15 日进行补充披露。
四、重大交易违规
2022 年 7 月 26 日,威能电源设立控股子公司天长市航科威和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后更名为安徽航科威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7000 万元,威能电源认缴出资 6650 万元,认缴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46%。前述对外投资发生时,威能电源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披露,迟于 2022 年 9 月才进行补充审议及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威能电源重大诉讼及仲裁未及时披露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