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5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股份...... 2
第一节股份发行...... 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2
第三节股份转让......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一节股东...... 4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董事会...... 20
第一节董事...... 20
第三节董事会...... 23
第四节董事会秘书...... 28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七章监事会...... 31
第一节监事...... 31
第二节监事会...... 33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5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6
第十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合并或分立...... 3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1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41
第十四章附则...... 4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浙江金昌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为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 37 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15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及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其他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社会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机会。
第十二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系由浙江金昌纸业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改时经审计的净资产共计 82,397,697.54 元,其中4800 万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剩余部分 34,397,697.54 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第十四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7815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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