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5
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9时。
预计会期0.5天。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辽宁兴中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省大连高新园区黄浦路527号B座24层2401-240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码:2019-009)和《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码:2019-010)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公司在2019年将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审计和指导。
(八)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尚处于发展阶段,2018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步发展。
(九)审议《关于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码:2019-011)
(一十)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批准报出》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亚会B审字(2019)1297号。
(一十一)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拟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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