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4714 证券简称:天余生态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余江天余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定或本章程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定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
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决
策和监督等权利。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
东大会审议通过: 务资助和关联交易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通过: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一)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担保金额超过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产 1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 10%的担保;
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行为,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
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对外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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