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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2
证券代码:834702 证券简称:伊贝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经董事会
表决,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无其他说明。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702 伊贝股份 2023 年 8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公司管理层认真讨论分析,经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就更换主办券商事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说明报告。据此,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公司拟聘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自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就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提出申请,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披露与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
(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
(4)组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申请材料,全权回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
(5)根据新政策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制作、修订、报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申报材料;
(6)办理和实施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其他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披露的《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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