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7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4691 证券简称:鑫固环保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5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道顺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倪雅因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萧县沃德化
公告编号:2021-020
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化工”)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200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800 万元全部由公司认缴出资,增资
后公司持有沃德化工的股权比例将达到 95%。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日常经营需要,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5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3 年,并拟以子公司沃德化工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的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子公司资产抵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告》(2021-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鑫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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