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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4 15:36:24 股吧网页版
ST华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4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4686 证券简称:ST 华科技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53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唐茂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赵士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5 月 15 日,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股东唐茂伟书面提交的《关于拟受让黑龙江奉君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议公司以 0 元价格受让黑龙江奉君养老集团有

公告编号:2023-020

限公司 100%股权。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黑龙江
奉君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认缴资本为 12,000 万元,占挂牌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期末总资产的 90.66%,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并办理停牌。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未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且未及时停牌,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以下简称《重组业务细则》)第八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唐茂伟、董事会秘书赵士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重组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唐茂伟、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士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公告编号:2023-020

书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5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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