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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8 18:37:50 股吧网页版
名传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834657 证券简称:名传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657 名传股份 2024 年 7 月 22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聘请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032,086.35 元,公司实收股
本 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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