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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29
关于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证天通 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意见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3)证审字 34100051 号-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传股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06 月 29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3)证审字 34100051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名传股份公司经营不佳,2019-2021 年连年亏
损,2022 年经营状况未见实质性好转,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927,343.95 元。名传股份本年度未开展经营活动,未产生营业收入,其子公司上海芬爻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容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孙公司)未开展经营业务亦未安排经营管理人员,其中孙公司北京人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西安云坤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孙公司杭州鸿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孙公司杭州鸿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名传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名传股份于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披露了应对措施,我们无法判断提出的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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