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4616 证券简称:京博物流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
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
的刻制、管理及使用,保证印章管理及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的各类印章管理。
第二章 印章种类及业务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实体印章与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
有同等效力。印章类型包括公司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以下简称“法人章”)、
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 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发布的各类文件,包括对外函件、证明、申请及合同协议等资料用印。
(二) 法人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银行账户印鉴等资料用印。
(三) 财务专用章:适用于银行账户资金结算、账户开立/注销/变更/开立网银、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授信/办理等必须使用银行开户时预留印鉴的业务资料用印。
(四)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协议用印。
(五) 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发票资料用印。
(六) 业务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办理具体业务等资料用印,做到专章专用。不得使用业务专用章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协议或外报公函等。
(七) 部门章:适用于部门之间内部使用,未经授权不得面向公司外部使用。不得使用部门章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协议或外报公函等。
第五条 印章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上印章业务范围使用印章,不得擅自改
变印章业务适用范围。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的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及博兴县域外公司印章,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印章主管部门,同时根据印章类型由审批责任人指定印章保管部门安排专人保管。
第七条 各类型印章审批责任人:
(一) 公章:法定代表人。
(二) 法人章:法定代表人。
(三)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四) 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五) 发票专用章:财务部门负责人。
(六) 业务专用章:业务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
(七) 部门章: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室是印章管理职能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负责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对应的用印流程管理。
(二) 负责公司电子印章及对应的用印流程管理。
(三) 对公司印章管理情况及印章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有权不定期抽查、检查印章使用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
第九条 各公司印章保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 遵守并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
(二) 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保管,负责相应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印章齐全、无损坏。
(三) 负责搭建并维护本部门印章管理台账,及时向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本公司印章管理员更换情况、印章台账、用印登记表与其他印章管理资料。
(四) 监督自查本部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情况,同时协助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十条 印章的刻制
(一) 设立新公司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完成相关印章的刻制,经办人员在新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当日将印章交至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或保管。
(二) 需更换或申请新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实体印章时,由需求部门发起印章刻制/废止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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