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2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4540 证券简称:众禄基金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2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02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40 众禄基金 2023 年 1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经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就终止上述协议及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
公告编号:2023-002
拟由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负责指导和督促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更换督导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更换督导券商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此次更换督导券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更换督导券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出席人身份证、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