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7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4519 证券简称:华能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董事束云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董事邵玉芬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监事陆颂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田庆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束云峰先生递交的
辞职报告,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因个人原因,上述人员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0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人员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辞职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束云峰、邵玉芬、陆颂军、田庆的《辞职报告》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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