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4446 证券简称:ST 风尚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6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中级人
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原告新疆慧华沙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一深圳市善禾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风尚购商标权纠纷一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
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立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收到应
诉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慧华沙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永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3-033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善禾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丽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供应商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政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新疆慧华沙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被告一深圳市善禾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全面履行与原告签订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未经原告授权许可,使用与原告的第 10820421 号、第 13764714 号商标相同的标识,侵害了原告上述两个商标的专用权。原告认为被告二风尚购未经原告授权许可,销售被告一生产的侵权产品,涉嫌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一深圳市善禾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生产、销售“慧华圣果”商标侵权产品;销毁未销售的侵权产品及伪造的商标标识;
2、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360 万元;
3、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因诉讼维权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取证费、交通费合计 40 万元;
4、本案案件受理费、送达费由二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编号:2023-033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新 43 知民初 1 号)。
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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