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4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4446 证券简称:ST 风尚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原告蓬莱市恒茂海产品有限公司、蓬莱惠茂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2年 8 月 31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蓬莱市恒茂海产品有限公司、蓬莱惠茂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章春林、被告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小玲、邹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蓬莱市恒茂海产品有限公司、蓬莱惠茂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庭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供应商
公告编号:2023-002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政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蓬莱市恒茂海产品有限公司、蓬莱惠茂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因产品营销协议纠纷,向法院起诉被告返还战略营销费用。(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要求被告向原告返还战略营销费用(档期费)99.5526 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 2022
年 12 月 5 日作出的(2022)赣 0191 民初 30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蓬莱市恒茂海产品有限公司营销费用计 99.5526 万元;
2、驳回原告蓬莱市恒茂海产品有限公司、蓬莱惠茂食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余额 105 万元。公司银行账户可正常
公告编号:2023-002
使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使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公司也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诉讼及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2)赣 0191 民初 3096 号《民事判决书》
江西风尚电视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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