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1
证券代码:834397 证券简称:新安金融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披露了《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主要内容为: 安徽新安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担保”)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总股本 1.5 亿股,公司持有 1 亿股,占比 66.67%,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芜湖建投”)持有 5000 万股,占比 33.33%,芜湖建投拟出售其 持有的新安担保 33.33%股权。上述股权转让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将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 “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出售。公司拟参与在长江交易所公开挂牌
的芜湖建投持有新安担保 33.33%股权的竞买。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的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司作为受让方参与芜湖建投持有新安担保
33.33%股权的竞买。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目前,公司拟变更芜湖建投 33.33%股权的受让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资产”)作为受让主体, 参与上述股权的竞买。因受让股权主体发生了变更,故重新履行相关的审议程 序。若上述竞买股权事项实施完成,新安担保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
10,000 万股,持股比例 66.67%;新安资产持有 5,000 万股,持股比例 33.33%。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 5500 万元的额度上限
参与本次竞买股权事项并办理相关事宜。如本次竞买交易金额超过授权额度, 公司将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
本次公告内容系根据上述变更,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6)基础上修订了“一、交易概况”、“三、交 易 标 的 情 况 说
明”、“四、定价情况”以及“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相关内容;同时, 因芜湖建投法定代表人在此期间发生了变化,故对“二、交易对方的情况”法 定代表人相关内容作同步修订。
除此之外,公告其他内容未进行任何修订,特此说明!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 30%以上。”
此次交易不涉及控制权的变更,公司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 5500 万元的额
度上限参与本次竞买股权事项并办理相关事宜,如本次竞买交易金额超过授权 额度,公司将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以成交上限 5500 万元计 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交易标的成交价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比例为: 55,000,000.00/3,323,102,017.65=1.66%;
(2)交易标的成交价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5 5,000,000.00/2,539,729,677.44=2.17%。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受让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2 票反对,1 票弃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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