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4371 证券简称:新安传媒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维护公司、股东及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公司全体监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作为监督公司董事、经理行为的常设监察
机构,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
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 价。
总经理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
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
代表担任,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主席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列入证券市场进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系统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全国股转系统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具有前款规定的任意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向公司报告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离职。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任一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七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的,监事不得通过辞职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监事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自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之日起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监事应当继续履行法定职责。
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八条 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报
酬相同。
第九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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