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4296 证券简称:宝胜电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宝应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涉案双方已就上述案件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
议。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雪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永华
公告编号:2023-03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公司作为买方与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签署了
《设备买卖订购合同》《软件订购合同》共 5 份,向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采购物流 AGV 系统及运转载具、126KV 真空断路器生产检测线、充气柜生产检测线设备、变压器智能生产线等设备及 MES 系统软件,合同金额共计 40,554,464.28元。截至本案件立案之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向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支付了预付款、到货款等款项。相关设备到货后一直未能通过公司验收;后经多轮沟通,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亦未能完成整改;公司据此拒绝支付后续验收款和质保金。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则认为相关设备所涉项目已经过政府部门验收,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后续验收款和质保金并归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20,184,464.28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投标保证金 920,000.00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支付货款按照 3.55%/年自应付
未付之日暂计算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 1,355,552.22 元,逾期返还投标保证金
按照 3.55%/年自应付未付之日暂计算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 82,667.34 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涉案双方已就上述案件自愿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
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被告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欠原告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货款
14,890,413 元,投标保证金 798,000 元,合计 15,688,413 元表示认可,定于 2023
年10月 15 日前支付 798,000 元(被告于 2023年 10月15 日前向原告开具 122,000
元中标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254,000 元;2024 年
公告编号:2023-032
1 月 30 日前支付 278,000 元;2024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 278,000 元;2024 年 3 月
30 日前支付 278,000 元;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4,318,171.70 元;从 2024 年 5
月份起至 2025 年 3 月份止,于每月月底前支付 278,000 元;2025 年 4 月 30 日前
支付 1,700,241.30 元;从 2025 年 5 月份起至 2026 年 9 月份止于每月月底前支付
278,000 元,至此结清;
2、原告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变压器智能生产线及 MES 系统”项目有关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事宜仍按《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BYS190301)执行;
3、如被告中航宝胜电气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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