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8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4294 证券简称:捷信医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二条(十九)“决定单项投资第一百零二条(十九)“决定单项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对外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对外投资(含设立独资及合资公司)及融资(贷(含设立独资及合资公司)及融资(贷
款或授信)事项。” 款或授信)事项。”
第五十一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第五十一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专人、传真、邮件的会召开20日前以专人、传真、邮件、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公告的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9-003
会议召开15日前以专人、传真、邮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专人、传真、
的方式通知各股东。” 邮件、公告的方式通知各股东。”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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