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4259 证券简称:ST 中光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 2020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 2020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追认。
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银行借款为 150.00 万元,由本公司、
李如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中心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315501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201910DB1124《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借款期间为 12 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如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中心支行签订 BG16E2013151Z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DG16E2013151Z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法人李如海以其个人不动产产权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公司贷款,而贷款需要相应担保,李如海作为公司关联方自愿无偿以自己的房产为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本次关联反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向北京融辉顶基创业顾问有限公司借入资金 1,513,333.33 元。融辉顶基为股东李如海的关联公司,关联方自愿无偿借入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向李如海借入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发生金额为 208,783.42 元。此笔金额为 2020-021 号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补充,由于 2020 年度与李如海发
公告编号:2021-015
生的借款超过审议金额,对超出金额进行补充。
李如海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担任董事长职务。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公司2020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董事李如海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如海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小洋坊天尊苑别墅 A3
关联关系:李如海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担任董事长职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为支持公司发展而发生,关联借款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银行借款为 150.00 万元,由本公司、李如
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中心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315501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201910DB1124《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借款期间为 12 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如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中心支行签订 BG16E2013151Z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告编号:2021-015
DG16E2013151Z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法人李如海以其个人不动产产权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公司贷款,而贷款需要相应担保,李如海作为公司关联方自愿无偿以自己的房产为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本次关联反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二、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向北京融辉顶基创业顾问有限公司借入资金 1,513,333.33 元。融辉顶基为股东李如海的关联公司,关联方自愿无偿借入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向李如海借入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发生金额为 208,783.42 元。此笔金额为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