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4250 证券简称:福岛精密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9)。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
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要约回购期限为自本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
自然日,即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止。
二、 预受要约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申请的预受要约查询结果,本次参与公司要约回购的股东户数为 2 户,参与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000,000 股,未超过公司本次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公司将全部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三、 回购价款的缴纳安排
公司将按照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在要约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缴足相应的回购价款。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要约回购业务预受要约情况查询结果报表》。
大连福岛精密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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