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834170 证券简称:汉德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汉德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6 日以电话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高永辉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永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推选高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永辉为续任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候选人高永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高永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45.0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55.00%,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武汉德润照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57.2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8.8%,高永辉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永照系兄弟关系,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志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推选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杨志刚为续任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候选人杨志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杨志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5.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5.00%,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永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推选高永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永照为续任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候选人高永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高永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0.00%,高永照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永辉系兄弟关系,除此外,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德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推选李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德军为续任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候选人李德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李德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通过公司持股平台武汉德润照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2.8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20%,李德军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若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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