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5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4162 证券简称:江平生物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监管局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夏江平、吴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
夏江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吴凯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按期(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
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20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7 号
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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