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2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否
罚行政监管措施
2 其他 被强制终止挂牌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关于对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 73 号),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电联股份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 时任董事长胡正发、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美贞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 决定对公司及胡正发、胡美贞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
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电联股份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
风 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提示公司尽快披露收到本监管措施的相关公告,并充分揭示公 司可能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日,电联股份未能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电联股份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2〕73 号)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2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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