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1-30 16:18:54 股吧网页版
德泓国际:涉及诉讼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30



证券代码:834086 证券简称:德泓国际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11月1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10月2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延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彦峰、彭兰、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名称: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海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马天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2、姓名或名称:同心德海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海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马天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3、姓名或名称:马海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马天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4、姓名或名称:李成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马天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5、姓名或名称:宁夏德泓金荣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海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马天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6、姓名或名称:德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海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马天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三) 第三人或其他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宁夏德泓金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宫永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马天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四)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6年5月10日,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西部”)与同心德海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心德海”)、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泓国际”)签

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华融西部以20000万元价格受让同心德海享有的公司到期借款债权本金20000万元。同日,华融西部与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同意还款宽限期为2016年5月26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止。同日,华融西部与宁夏德泓金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荣物流”)签订《质押协议》;与同心德海、马海科和李成花签订《保证协议》。2018年5月6日,华融西部与公司协商签订了《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上述《还款协议》项下剩余债务20000万元的还款宽限期展期12个月,展期期间,公司需按照约定金额及期限分期偿还债务。上述协议签订后,公司未如约偿还债务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2018年9月11日,华融西部向公司送达了还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公司未如约偿还,故华融西部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华融西部与公司签订了《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宁夏德泓金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申请作为本案的担保人参加诉讼,对本案所涉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 判令公司偿还华融西部借款本金20000万元,重组补偿金

412.222222万元、违约金20.142222万元,以后重组补偿

金、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连续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清借款本

金之日止;

2、 依法判令同心德海、马海科、李成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3、 依法判令华融西部对金荣物流持有的公司4949.02万股股

份及股份所派生的股息、红利、送股等权益的变卖、拍卖

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 依法判令华融西部对德海国际持有的公司1326.40万股股

份及股份所派生的股息、红利、送股等权益的变卖、拍卖

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 依法判令华融西部对公司质押的210吨无毛绒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