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8 19:39:40 股吧网页版
康普化学: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6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资源回收利用,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关联方重庆三丰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三丰泰”)共同设立重庆鑫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审核通过为准;以下简称“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
5 层 501 室(以工商审核通过为准),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
方式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重庆三丰泰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公司拟向关联方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出租位于重庆市长
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 5 层 501 室,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35 年 1 月 7 日止,租金为每年 19,680.00 元(含税),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196,800.00 元人民币。

因重庆三丰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且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的注册地址拟租用公司技术研究院办公楼,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及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的情形。因此,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邹潜先生、邹江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重庆三丰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晏维路 12 号 2 幢 1-2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晏维路 12 号 2 幢 1-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邹松桦

实际控制人:邹松桦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000 元

实缴资本:0 元

关联关系:重庆三丰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财务状况:

重庆三丰泰为新设立合伙企业,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鑫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 5 层
501 室(以工商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