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5 21:48:38 股吧网页版
易二零: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4016 证券简称:易二零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3.15元/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1.23元,拟回购价格不低于上述价格,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定价原则和合理性:

1、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

2015年11月1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方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成交量为154,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1%,成交额为190,819.00元,成交均价为1.23元/股。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未形成连续交易,股价不能代表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因此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参考意义较小,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3.14元,在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公司流动资金等情况,本次回购价格主要参考了公司每股净资产,回购定价为固定价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

3、公司前期发行价格:

公司挂牌同时进行过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发行价格为 5.00 元/股,发行数量为12,600,000股,公司在2016年至2022年间共进行了7次现金分工,该次发行价格除息后为4.18元/股。考虑到本次回购与发行股票时间间隔较长,期间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自身经营情况、证券市场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且公司经过多次现金分红,该次发行价格不能代表公司目前股票价值,因此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参考意义较小,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次股份回购定价考虑了股票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前期股票发行价格、同行业可比市净率等因素,经过综合考虑,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为3.15元/股。本次股份回购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5,01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0%。

本次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5,781,500.00 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完成回购情况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要约期限届满,若股东同意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