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3983 证券简称:一品鲜蔬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烟台一品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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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烟台一品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一品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与主业无关的,公司和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三)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 PE、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风
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上市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不包括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视同风险投资,其审批程序参照风险投资的特别规定执行;
(四)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的投资(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
长期投资主要 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
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并最终能提高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 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 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履行本制度,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应当本着有利于公司利益和资产安全和
效益的原则审慎进行。
第二章 投资决策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 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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