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7
证券代码:833935 证券简称:明游天下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明游天下国际旅游投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2 月 1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10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海事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作
出的(2022)粤民终 330 号、331 号、332 号二审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云顶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明游天下国际旅游投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备注:一审中的被告之一“明游天下国际旅游投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因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注销营业执照,故在二审过程中,其权利义
务由明游天下承继。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7 年云顶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原告”或“云顶公司”)与明游天下国际旅游投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达成邮轮舱房供应合作。原告与被告签署《0702 航次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星梦邮轮
旗下的云顶梦号邮轮于 2017 年 7 月 2 日至 2017 年 7 月 6 日期间 5 天 4 晚深圳
蛇口-公海-那霸-公海-香港航次的 1650 间舱房。原告与被告签署《0910 航次合
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星梦邮轮旗下的云顶梦号邮轮于 2017 年 9 月 10 日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期间 5 天 4 晚深圳蛇口-公海-那霸-公海-香港航次的 1674 间舱
房。原告与被告签署《0924 航次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星梦邮轮旗下的云
顶梦号邮轮于 2017 年 9 月 10 日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期间 5 天 4 晚深圳蛇口-公
海-那霸-公海-香港航次的 1674 间舱房。原告以被告未按三个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为由分别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一:
案号:(2019)粤 72 民初 2365 号,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船上付费项目消费总额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消
费 总 额 差 额 对 应 船 票 款 港 币贰佰捌拾伍万零贰佰肆拾肆元肆角叁分
(HK$2,850,244.43),应按付款当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与人民币汇率真
的 中 间 价 计 算 支 付 人 民 币 贰 佰 伍 拾 陆 万 陆 仟 肆 佰 柒 拾 肆 元 零 玖 分
(¥2,566,474.09)。
2. 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应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标准计算),应自
逾期付款之日起计至实际支付之日,现暂计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为人民币叁
拾捌万柒仟伍佰陆拾肆元叁角贰分(¥387,564.32)。
3. 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未上诉,云顶公司提起上诉。
诉讼二:
案号:(2019)粤 72 民初 2366 号,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付的合同约定各项补偿款项总计人民币肆拾万零肆柒佰元(¥404,700),其中包括:
(1) 客房服务费差额人民币陆万捌仟肆佰元(¥68,400);
(2) 港务费差额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柒佰元(¥176,700);
(3) 船票补偿款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元(¥159,600)。
2. 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应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标准计算),应自
逾期付款之日起计至实际支付之日,现暂计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为人民币伍
万陆仟贰拾陆元肆角捌分(¥56,126.48)。
3. 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上诉请求如下:
撤销一审判决的第一、第二、第三项,改判驳回云顶深圳分公司对明游天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诉讼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