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3893 证券简称:恒宇北斗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孝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276,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陈梅英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孝平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孝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李孝平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276,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么淑珍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么淑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么淑珍女士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276,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孝斌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孝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李孝斌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核查,上述提名董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2,276,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孝伟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孝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李孝伟先生为连选连任。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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