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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833893 证券简称:恒宇北斗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3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893 恒宇北斗 2022 年 5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恒宇北斗(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商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时结合认购对象意愿,公司拟向董事长、总经理李孝平先生定向发行股票,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1.00 元/股,发行数量为 10,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15)。
(二)审议《关于修订〈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修订《恒宇北斗(北京)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在主管工商部门备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李孝平定向发行不超过 10,000,000 股股份,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李孝平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该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四)审议《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公司将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会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定向发行顺利完成,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准备与制作本次定向发行工作需向全国股转公司等提交的发行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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