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3859 证券简称:国能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 9 月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8 日止,由公司股东葛凯先生、马红艳女士为本次
贷款提供担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 2024 年 9 月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由公司股东葛凯先生、马红艳
女士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 2024 年 9 月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由公司股东
葛凯先生、马红艳女士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 105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
43 条相关规定,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方无需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是为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4-025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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