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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13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33859 证券简称:国能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本公司
葛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谭宇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国能新材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39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国能新材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国能新材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
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说明。公司调整影响当期净利润-1,373.71 万元调整前净利润为-264.82 万元,调整后净利润为-1,638.53 万元,调整比例为 518.73%;影响期末净资产-2,433.73 万元,调整前净资产为 6,028.53 万元,调整后净资产为 3,594.80万元,调整比例为-40.37%。
国能新材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凯、财务负责人谭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对国能新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凯、财务负责人谭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39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本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60 号》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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