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3
证券代码:833837 证券简称:恒沣农贷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77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昌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表决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适用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适用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适用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适用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9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900,000.00元。详见《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适用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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