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3835 证券简称:天鸿设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
保荐
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拟申
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5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于 2024年 4 月 11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在股转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关于拟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披露了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股转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关于新增承诺
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为了更加充分保护好异议股东的合 法权益,挂牌公司将与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一同为终止挂牌事项提供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上述承诺事项安排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前述公告,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柏斌承诺,如届时存在异议股东的,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至此后 3 个月止,异议股东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回购价格为:(1)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孰高值。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至此后 3 个月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将书面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快递寄送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发送书面申请材料扫描件至公司指定电子邮箱。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回购对象在上述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与回购方达成一致的, 回购方将在天鸿设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履行完毕回购义务。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公司截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3 月 20 日
的股东名册上载明的股东人数共 53 名,合计持有股票 89,895,728 股;出席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名,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 89,778,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87%;出席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同意股数 89,778,8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异议股东 35 人,全部为未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异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16,9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针对主动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公司与异议股东积极联系并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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