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0
证券代码:833818 证券简称:威克曼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南京优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恒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史纪珑。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优恒公司40%股份,优恒公司变成公司的控股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三款的相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成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20日,子公司优恒公司注册资本为1,063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36,681,370.93 元,期末净资产为 15,440,889.22 元;此次出售的资产为优恒公司6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648 万元,占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74%,交易事项未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京优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交易涉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绝对值低于公司总资产的 30%,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史纪珑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 36 号 504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南京优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南京市栖霞区金马路 6 号 8 幢 201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南京优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91320113MA26MPY51A ,成立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 6 号 8 幢 201 室,经营
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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