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3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3811 证券简称:中新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1 年 6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6 月 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龙,时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蔡昌辉,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张芷茗,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1-027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2020 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龙存在违规占用中新
股份资金的情况,其单日最高资金占用余额达到 4,850,000 元,占 中新股份 2019 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8.17%。挂
牌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及披露。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述占用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2020 年,公司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下拆借给非关联方宋玉
清 8,590,000 元,占中新股份 2019 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比例为 14.47%。挂牌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上述事项进
行了补充审议及披露。截至目前,所有拆借资金已经全部收回。
占用方王龙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股则》) 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中新股份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王龙占用公司资金及未履行审 议程序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27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龙对资金审批以及 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时任财务负责人蔡昌辉对资金审批负有责 任,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芷茗对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信 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中新股份、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 龙、时任财务负责人蔡昌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芷茗采取口头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要求,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1-027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监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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