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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3811 证券简称:中新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期,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主办券商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龙于 2020 年度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对前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追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审议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龙、王行和徐霄南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21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龙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 205 乙 1 单元 3 层 6 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占用原因:个人周转使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王龙向公司拆借资金,未支付利息,不存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0 年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龙拆出资金合计 485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期初余额 0
当期拆出资金 485
当期归还资金 485
期末余额 0
公告编号:2021-021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经审议将资金拆借给关联方使用,虽然资金占用金额、比例相对较小,且年末归还完毕,未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但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与违规处分的风险。
六、整改措施
关联方向公司资金拆借构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此,公司已按如下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提高规范治理、合规运作的意识。
2、加强防范资金占用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流程机制的建设和学习,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法规规则及公司各项制度,提高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加强财务部门的职能,改进制度流程,发现不符合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公司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1-021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辽宁中新自动控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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